一、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│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肆佰零玖萬陸仟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│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捌拾貳萬元。
件不動產於查封時,系爭建物無人居住,依前案鑑價報告記載: 客廳牆面及3樓間天花板有水泥玻│璃及裂痕情形,屋內留置家電、衣物等,惟不動產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,仍請應買人注意查明,拍定│後僅建物依現況點交;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,本院得不點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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