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用途(住宅類):集合住宅。建築基地權利(種類)範圍:十份段114-29地號(所有權)全部、十份 段114地號(所有權)34分之1。包含未保存登記建物全部。
一、本件執行標的於查封時,債務人在場並稱由其與家屬自住。 二、拍定後,依建物現況點交。
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10,500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
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2,100,000元
民國113年2月20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第一次拍賣
拍賣進度記錄